药学服务与研究杂志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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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药学服务与研究》投稿须知

 
办刊宗旨
普及药学服务,提供用药咨询,推广合理用药,提高药物治疗水平。报道药物治疗经验和研究进展,反映药学研究现状,提供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新进展、新信息。
主要栏目
辟有:院士论坛、专家论坛、论著、医院药学、文献综述(国外近3年参考文献数量应占30%以上,不刊登只有中文参考文献的综述)、临床药师、专题讲座、技术和方法、经验交流、争鸣园地、短篇报道等栏目。
读者对象
为从事医药卫生工作的中高级科研、医疗、教学、管理、生产、营销机构的人员和高等医药院校的师生。
投稿须知
1.1 来稿须一式两份,邮寄(请附电子版)或通过杂志社网站或邮箱投稿均可,照片图提供两份原件。不管是邮寄还是网投的稿件,均需邮寄第一作者单位(部、院、系)介绍信,交付稿件审理费50元,杂志社收到后开具收稿回执或E-mail回复。如系基金资助项目形成的论文,请在稿件首页地脚位置注明基金项目的全称和编号, 并附寄项目任务书复印件。
1.2 杂志社收到稿件后,3个月内发出是否录用通知。若超过3个月尚未收到通知,请及时向杂志社查询。来稿被决定录用后,作者需与杂志社签署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转让授权书。不录用稿件原稿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切勿一稿两投。对一稿两投或一稿多投的作者,杂志社将其登记在册。对登记在册的作者今后所投的稿件一般不予录用。
1.3 该刊拟签署加入《中国科技期刊道德公约》,将承诺严格遵守公约的所有条款。来稿文责由作者自负。按照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的有关规定,该刊对来稿有删改权,如不同意删改,请事先声明。
1.4 对录用的文稿将收取版面费,超过规定的版面时(见本稿约2.1项)加收超版面费。作者撰稿时需文笔精炼;在收到交付版面费通知后半个月内付款。重大的基金课题(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全军、国家各部委以及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级的基金)产生的论文一经录用,可优先发表;该论文除免收版面费、正常的稿酬照付外,对每篇文章视水平不同分别奖励100~200元。稿件发表前需请作者修改、补充,请在规定时间内修回,超过2个月未修回者按新稿处理。文稿刊出后,酌付稿酬(已含光盘版、网络版稿酬),并赠送当期期刊。
1.5 通讯地址:上海市长海路168号《药学服务与研究》杂志社,邮编:200433。

本刊自2017年7月1日起停止收取审稿费和版面费
根据中央军委《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》等相关文件,本刊自2017年7月1日起停止收取审稿费和版面费。作者在本刊网站投稿后,提供投稿论文单位介绍信即可进入审稿流程。稿件录用后,需签署著作权授权书。作者如对刊登形式有异议,请尽快提出撤稿。作者对文章刊出时间有特殊要求的,可向本刊编辑部提出,编辑部将视文章质量和版面情况适当提前刊登,但多数情况下无法满足作者要求,还望作者尽量提前投稿为宜。稿件刊登后稿酬照常发放。
请广大作者自觉恪守学术诚信,切勿一稿多投!一稿多投的作者将纳入本刊学术不端系统名单,后续投稿全部拒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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